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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新农村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养老:新农村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家庭美德是每个公民在家庭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家庭生活与社会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正确对待和处理家庭问题,共同培养和发展夫妻爱情、长幼亲情、邻里友情,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美满幸福,也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谐”。然而,当今农村养老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既影响了农村家庭生活的幸福美满,也对整个社会的安定与和谐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成为和谐新农村建设中的极不和谐的因素,严重阻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解决农村养老成为新农村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当前农村养老存在的问题
        赡养老人是家庭和社会的一项重要功能,对老人经济上的供给,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籍,是赡养的主要内容,然而,就是这点并不算高的要求,在不少的农村老人中却是一种难得的享受,甚至是他们可望不可及的。
   1、农村老人普遍缺乏精神慰籍
        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农村生育率下降,家庭中子女减少,家庭规模缩小,过去那种儿孙绕膝、享受天伦之乐的晚景就不再有了。代之而来的是核心家庭的出现,父母亲将更多的财力和精力都放在了子女的教育和成长上,对老人的关心和照顾大大缩水。故有人说人的感情和财富都有如流水,只向下而不向上。再加上改革浪潮的冲击,绝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剩下孤独的老人留守“窝巢”, 部分有条件的也给老人寄些生活费,很大一部分老人则是自己养活自己。于是老人在晚年生活重量下降的同时,精神慰籍也随之而递减。加之农村本身经济落后,文化生活贫乏,老人的精神生活空虚也就不足为奇了。
    2、农村老人身体状况令人勘忧
        有调查显示,农村老人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后,因儿女的嫌弃和拒绝以致独居的比例高达80 %以上,缺衣少食,贫病交加,在孤苦无奈中苦度残年。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体质下降,疾病增多, 而面对时下高昂的医疗费用,他们只能望而却步. ,小病能拖就拖,实在不行才上医院看看,也只能是治治标,减轻点暂时的痛苦而矣。遇有大病重病,一些老年人甚至选择极端的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痛苦。笔者所在的山村就有两例这样的例子,一个身患癌症的老人因无力承担高昂的医疗费用,只好用一瓶农药了结自己的生命。另有一个重病緾身而子女又不在身边照料的老人,痛苦绝望中选择了将自己葬身于火海。
   3、农村老人生活艰辛
        改革开放后,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农村普遍的生活水平都得到了提高,但很多农村老人却是被排除在外的。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增加了农村经济收入,改善了农民生活,但这并未给农村老人带来多大的改观。农村老人依然过着艰辛的生活。很多儿女认为认为老人养老,无非就是生养死葬,老人在世时,不让他们饿着、冻着,这就是老人最大的满足了,而老人去世了,却必须大操大办,为老人举行隆重的葬礼,这个做给人看的面子是不能丢的,这种“孝死不孝活”、“薄养厚葬”的观念使农村老人在世时就只能享受到最起码的生活需求,有的甚至还享受不到。因而在农村住得最差吃得最差的依然是老人,老人生活来源少,生活要求低,生活拮据,甚至无着落,这在农村仍然是比较普遍的问题。有一位生育了三儿一女的老人,三个儿子都在外面打工挣钱,每年只付给老人300 元的生活费,其他的就很少管了,老人在家就靠着三个儿子给的共900 元(月均75 元) 钱生活,程度之艰难是可想而知的。然而在农村有很多老人就连这样的生活水平都难达到。
        其实在农村,很难有真正意义上的养老,只有到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必须完全依赖他人的照顾了才会完全脱离生产劳动。如果身体健康允许,他们就必须“活到老,干到老”。不少老人子女外出务工,就将孙子女都丢给老人,老人不仅要下地劳作以维持自已的生存,同时还要担负起孙子女的隔代抚养重任。有一对年过六旬的老人,子女全在外地打工,丢下大大小小六个孩子在家让老人照管。老人既要下地劳作,以维持自己的生活,还得照顾这一大群孩子的衣食住行。平时有个头疼脑热的,也只能在家拖着,难有闲暇时间,更难有多余的闲钱去寻医问药。
   4、高龄老人养老断层
        传统观念是一代管一代,儿子赡养父母是天经地义、无可推卸的责任。而对更长一辈的如祖父母、曾祖父母一辈的就没有义务了,因而那些高龄老人就面临养老断层的危险,尽管他们也儿孙满堂,却难有欢颜。有的老人儿女自己都已年老体迈,无力供养,要靠子女来解决,对老人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有的老人则是子女已经先亡,养老的重任就落在了隔代的孙子或曾孙身上,于是他们的养老也就又多了几分障碍,子孙不孝的老人就只能在孤独痛苦中煎熬残年了。笔者老家就有一个年届九旬的老人,儿子媳妇都已先她而去,留下有一大群的孙子孙女和曾孙,小辈们多,麻烦也就更多,大家都将老人视作一个额外的负担,相互推诿,谁都想少管点“闲事”,少担点责任,可怜的老人除了遭受孙辈们的指桑骂槐外,还经常是吃了上顿愁下顿,没办法,老人只好每天拄着拐杖蹒跚到十来里外的女儿家去,从那里获得一些生活来源,无奈其女也已是古稀老人,靠着儿女们的供养度日,老人最后就在饥饿中死去。当然这不是普遍现象,但由此可见农村高龄老人的养老状况更是不容乐观。

二、农村养老问题的原因探析
    1、计划生育对农村养老的冲击
        在传统的农业社会中,奉行多子多福的思想,老人子女多,家庭规模庞大,且因医疗卫生条件有限,老人寿命普遍不长,子女供养的时间较短,负担相对较轻。而随着计划生育的施行,子女数量的减少,家庭结构趋于核心化。同时因医疗卫生设施的改善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老人的寿命普遍延长。这样一来,一对夫妇要承担的赡养任务就从财力和精力上都较以前有所增加,负担也就相应加重。再加上实行计划生育后,一对夫妇只有为数不多的一两人孩子,这样一来,就使得代际关系的重心下移,父母们更多地将注意力转移到了下一代身上,从而出现了重小轻老的严重代际倾斜现象,以往的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面临着新的冲击。
    2、农村经济发展不足是养老问题的又一原因
        与城镇相比,农村有着很大差距,尤其是在养老方面,城镇老人享有各种社会保障,相对化解了一些养老问题上的矛盾。而农村老人则没有这么幸运了,劳累了一辈子,到年老了,没有劳动能力了,也就丧失了生活来源,只能靠子女们的供养。而农村经济的相对滞后,又给子女赡养老人增加了一定的难度。虽然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在农村养老保障方面也作了许多的努力,但这对于农村老人来讲只是杯水车薪,且惠及的也只是那些有经济能力的。同时还有一些腐败现象在农村蔓延,如农村低保,特困补助或奖励优抚,往往被一些地方官利用手中职权,把它据为已有或分送给自己的亲朋好友,导致那些真正贫困而急需救助的老人却无法享受到国家政策的优惠和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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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道德伦理观的蜕变是养老问题的重要原因
        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让很多人改变了以往的低质量的生活,与此同时也导致了部分人思想观念上的蜕变,极端利己主义思想膨胀,只贪图自身享受而置家中老人于不顾。年轻人孝意识淡化,一旦成家,想着的就只是两个人的小家庭生活,有了两人的爱情结晶,就更是把所有的精力和财力都放在了子女的身上,在外打工,经济条件改善了,首先想到的就是如何让小的过得更舒服,受更好的教育,于是在他乡栖息的年轻夫妇有条件的就将自己的子女一同带到了打工地, 老的就成为空巢的留守者。而没条件的则将子女交由家中老人看管,权当是请的一个廉价保姆,倘若不是对孩子的挂牵,也就不会有多少与老人的联系了。
        在改革开放以前,人们活动的圈子狭窄,面对的是一个“熟人”社会,不少人还会顾及自己的名声,怕落个“不孝之子”的恶名,即使心中有些不愿意,也还是要担负起老人的养老义务。改革开放以后,很多人都远离了故土,面对的不再是那个熟人社会,因而也就无须顾及面子之事了。同时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那种遭天报应观念功能也逐渐弱化,一些人的恐惧感消失,于是农村老人遭受子女们无能力的“撒手不管”,有条件的也“富而不管”的情形就不足为奇了。在湘南一农村就发生了一件令人触目惊心的案子,一个儿子就为了免去赡养父母的几百斤谷子,而与老人发生争执,盛怒之下竟用砖头将老人打倒在地,接着又持菜刀将两老人双双砍死。凶手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但留给人们的思考却是极其深刻的。

三、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对策探讨
        在现阶段我国农村尤其是南方山区,因居住较分散,经济欠发达的情况下,以家庭为主的养老模式应是一种理想的选择,它可以集经济供养、生活照料与精神慰籍于一体,让老人能够享受更多的天伦之乐。但要充分而真正地实现家庭养老,以下几个方面是不可缺少的工作。
        1、强化农村的尊老、养老意识,加强感恩意识、孝意识的教育和培养,从观念上解决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家庭养老是我国农村当前的一种普遍选择方式,也是广大农村老人最乐于接受的一种方式,它有着成本低,便于生活和精神上的照料,同时还可以发挥老人的余热,照看小孩或看管家当等,这是其他养老方式无法代替的。从老人观念上来讲,他们也更愿意与家人呆在一起。
        在我国几千年的历史中,孝一直居于极高的地位。中华民族素有尊老爱老的美德“, 百善孝为先”,孝意识是中华民族延续了几千年的传统,行孝是一种充满爱心的行为,尊重、敬老,关心老人,让老人尽可能获得物质和精神上的需要,是孝心的一种实际表现。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力满足老人的需求,时常问候一下老人,多探视一下老人,让老人精神愉快,健康长寿,比给他们多少贵重的金银首饰都实在。老人在家享受着天伦之乐,一家子和和睦睦,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广大农民孝意识的教育,强化人们对老人养育艰辛的感恩之心,让尊老敬老意识充斥人们心中,让养亲、尊亲、敬亲成为人们的一种自觉行为,这也正是乡风文明的一种体现。
        从思想观念上强化人们的尊老养老意识,可以通过多种宣传工具,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做好养老敬老尊老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通过社会舆论,从道义上来规范人们的尊老敬老行为,改变以往片面的重小轻老、“孝死不孝活”、和“薄养厚葬”等陈旧观念,使老人在有生之年能够享受到精神和物质生活上的真正幸福。
        2、完善养老立法,加强法制宣传,强化人们的尊老养老意识。中国素有爱老敬老和尊老的传统美德,但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人们的价值标准多元化了,思想观念也随之而发生了巨大变化,爱老尊老敬老意识远不如以前,甚至弃老虐老的行为都还时有发生。虽然对这些行为制约会有社会舆论的谴责,但只依靠道德的约束力量显然是不够的。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依靠法制的健全和完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强化人们的养老尊老意识,完善农村养老保障,用法律的手段来规范农村老人的养老是一个必要的选择。
        但目前在我国还没有一部单独完善的农村养老法规,有关农村养老的问题只是零散见于《婚姻法》《老年人权益法》《继承法》《保险法》《民法通则》等法规之中。这种分散的规定又往往容易造成相互间的不协调,直接影响到农村老人养老制度的实施。而且对家庭养老的有效监督也存在着不力的现象,政府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怎样才算是尽到了义务,法律条款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这就为一些不孝之子留下了钻空子的余地。农村老人在现实中义务多,权利少,处于弱势地位,尤其需要通过养老法规的完善健全,使他们的各项权利得到切实保障,使老人真正能够安享晚年,这是当前农村养老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完善养老立法,对农村养老的原则、内容、形式、及家庭养老或集体养老、社会养老的内容、性质以及弃老虐老行为的处罚等都要作出明确规定,才能让农村老人养老真正有法可依,养老有靠。
        3、发展农村经济,充实农村养老的物质基础。农村老人没有退休金,社会养老这一块也难有保障,在自己不能进行劳作,没有经济来源时,依靠子女的扶助是唯一途径。而现实中不少农村的经济发展与城镇相比,确实还有一定的差距。有些子女虽然有心供养老人,但拮据的经济条件又使他们心有余而力不足,同时这也严重影响了农村老人的养老质量。因而,依靠观念的转变和制度的健全,并不能完全解决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关键还在于壮大农村经济,充实养老基础,确保农村养老所需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不至于使农村养老问题的解决成为一名空话。
        虽然,这些年来,国家在养老保险方面已加大了力度,解决了部分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但这对于农村老人来说还只是杯水车薪。且惠及的也只是那些经济条件较好的,能缴得起费的、已经具有赡养能力的。大部分农村老人因无力缴费只能被挡在门外。再如近年来社会集体养老事业蓬勃发展,但在高昂的费用面前,农村老人也只能望而却步。故在现行的经济条件和传统文化模式下,农村老人的养老就只能在家中完成了。但在现实的情况下,不少老人留守空窼或在家充当保姆。经济上、生活上、精神上都面临一些现实问题。充实农村经济,壮大农村养老的物质和精神基础,发展农村养老事业,提高农村老人的生活情趣,提高他们和养老质量,形成互帮互助的良好社会环境,这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不可忽视的一项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1]《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学习读本[M]. 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1.6.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J].新华文摘,2006(8).
[3]杨连专.中国农村养老问题研究[J].洛阳工学院学报(社科版),2002(4).

作者简介:李湘妹(1964-),女,瑶族,湖南江华人,湖南科技学院教师。
来源:《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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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新农村建设,涉及的方面多,关联的部门多,问题也多。而农村的老年人口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弱势群体。很久以来,人们关注较多的是城市人口的养老问题,而对在黄土地上一生辛勤耕耘的老年农民的养老问题却关注甚少。我国有将近70%的老年人居住在农村,由于农村生活条件与城市相比较差,加之农村绝大部分地区尚未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目前还处在试点阶段,因此目前农民的养老、医疗都缺乏必要的社会保障。     

       农村老年人养老的现状

       家庭养老依然是现阶段我国养老的基本模式。但从现实社会及调查材料看,它已不能承担所有的养老任务,正受到来自于计划生育政策和城市化、工业化社会共同引发的人口结构老龄化。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农村家庭拥有子女人数减少,即家庭人口小型化,从而削弱了家庭养老功能。尽管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不如城市取得的成效大,但其拥有的子女数也大大下降,导致家庭规模小型化、核心化的比例上升,家庭供养老人的功能逐渐削弱。过去一般是一对夫妇供养一对老人,现在乃至今后一般是一对夫妇供养两对及两对以上老人,不仅财力上难以支付,而且精力上力不从心,靠儿养老的传统模式逐渐改变。

       随着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改变,老年人原有的优势地位正在失去,年轻一代敬老爱老意识的匮乏,致使家庭养老的主体责任正在淡化、丢失。在过去自然经济条件下,农村老年人熟悉耕作技术,有丰富的生产经验,把握着家庭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家庭和社会地位较高。现在挣钱靠科学、靠技术、靠外出打工。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改变,使老年人失去原有的优势。由于缺乏完善的社会保障,农村老年人仍然主要依靠家庭养老,其基本生活需要由子女提供,而子女因经济状况和思想道德水平不同很轻易产生纠纷。尤其在当今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各种思想活跃,传统养老观念受到挑战,年轻一代在思想上基本认同养老的同时,行为上则表现得更为现实和自我。

        农村老年人自养能力较低。这有几方面的原因:一是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较低,一年辛劳下来,除了必要的开支已所剩无几,非凡是不发达的农村收入更低;二是给孩子成家和盖房子是农村人的最大开支,许多家庭把多年积蓄花光,甚至还背上外债;三是由于传统观念影响,农村老年人在劳动年龄阶段创造的财产收入基本上都用于子女婚嫁及家庭投资,而不是靠自己的储蓄来养老。因此,到了老年,经济上只能依靠子女,由于代际之间经济交流存在严重的不平等,老年人的赡养费用远远低于供养子女的费用。

        农村社区养老发展严重滞后,不能适应新形势下人口老龄化、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与发达国家成熟的社区服务体系相比,我国的社区服务体系发展滞后,尚处于摸索发展阶段。其中城市发展进程比农村快,近年来已取得长足的进步,而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与城市相比严重滞后。农村社会福利、政府救济和低保投入严重不足,绝大多数的老年人基本处在社会经济保障体系之外。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广大农村尤其是处于弱势地位的老年人群体生活状况不容乐观,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他们身上体现不够。

        要在机制上健全农村养老体制

        我国有将近70%的老人居住在农村。农村的养老面之广,情况之复杂,难度之大,以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程度和能力,由国家和集体大包大揽起来,实在难以达到。假如靠艺术家唱几首布满爱心的歌曲,靠企业家的一点捐助,靠社会的助老工程,靠政府的救济,靠某个组织的恩赐,都不是解决农村养老的根本办法。我们认为,农村养老问题是一个强大的系统工程,靠单一方法、措施只能解一时、一地之急,而不能从根本上、全局上解决问题,因此需要我们统筹考虑,综合治理,从多方面入手。

        提高对农村养老问题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重要性的熟悉。这主要指各级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对农村养老问题有一个正确的熟悉,决不能将养老仍然看成是一家一户自己的事情。老龄化是大势所趋,势不可挡,家庭养老势单力薄,难以为继。我们必须对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保持足够清醒的熟悉。我国改革开放以后的许多年,注重力主要集中在体制转型上,过多强调社会保障为国企改革的配套作用,将老年社会保障视为城镇居民的专利,这不符合社会保障的公平价值原则。假如失去了公平的分配机制就无法保证人人能够分享社会发展成果,这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和农民的发展思路相背离。因此,我们要充分熟悉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重大意义、存在问题、潜在危机,万万不可持无关紧要的态度。

        从农村人口的实际情况出发,改变传统观念,适应新条件下养老机制的转变。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养老模式正在发生变化,养老观念需要随之转变。其一,改变完全依靠后代养老的观念,树立多方式多渠道的养老观念,包括依靠社区、依靠个人、依靠土地等等,这样可以减轻家庭养老的压力;其二,改变只有儿子才能养老的观念,打破赡养责任中的性别划分,使女儿和儿子共同承担养老的责任;其三,改变合居才养老、分居则不管的观念。合居、分居只是各自方便的需要,并不改变责任义务关系。子女要一如既往地尊敬和赡养父母老人。

        农村养老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是解决农村养老的根本出路。农村养老体系是建立在农村发展实际和老年人特征基础上,应包括社会养老机制、社区养老机制、家庭养老机制和个人养老机制。前两者属于社会化养老的范畴,后两个则为家庭养老的内容,各自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别,但共同又为一个整体。

        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的社会养老机制。这是一个根本的养老保障系统,是国家、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建立制度法规而形成的养老保障体系,一般应包括养老保险制度、老年服务体系、老年福利制度及维护老年人利益的法规等。目前农村社会保障覆盖率极低,90%以上的农村老人需要自我养老和家庭养老,这是一个缺陷,也是不公平的。因此,我们首先要加大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力度,通过社会养老保险这种形式,以个人为主、补贴为辅的方针,发挥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的合力,推动农村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解决农村老年人缺钱花的问题。其次,扩大农村低保的覆盖面,解决农村人非凡是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问题。第三,完善农村社会化救济和“五保”供养制度。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已正式施行。条例规定,五保供养资金将在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这标志着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目前要害是要抓好落实。第四,发展农村合作医疗事业,探索建立大病医疗保障制度和对贫困老人建立医疗救助制度,解决农村老年人病有所医的问题,满足农村老年人衣食无忧和有病能医、身体健康这两大基本需求。

        建立农村社区养老机制。要加快建立农村的老年服务体系。敬老院是我国长久以来最具代表性的老年服务内容,曾受到老人的喜爱和子女们的青睐。随着社会发展,敬老院要满足老人的新需求,必须不断调整治理方式,增添新的内容,才能持续发展。同时,农村老年服务必须增加包括老年医疗服务、老年生活照料服务、不能自理老人的长期护理服务等内容,满足各种需要。要尽可能在经济上给老年人以支持。近年来,农村出现了多种形式的萌芽,但各地发展很不平衡。要加强对家庭养老的引导和督促。其形式有老年人协会、红白理事会等。近年来,老年协会在引导和督促家庭养老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红白理事会引导人们对老年人的丧事简办,减轻了家庭负担,把钱用在老年人生前生活改善上,提高了老年人生活质量。对此应进一步加强和引导,促进其发挥更大的作用。

        巩固和完善家庭养老机制。家庭养老是我国传统的养老方式,是与传统大家庭和以家庭为单位的小生产相联系的一种方式,也是老年人最感舒适的一种方式。虽然现代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家庭养老受到严重挑战,社会养老成为现代必不可少的养老方式。但是家庭养老并不是就要消亡,相反,它还是一种很重要和最主要的养老方式。这是由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的。我国目前经济基础还比较薄弱,国家不可能拿出足够的资金用于养老方面,而且,中国人传统的亲情养老,不管社会如何发展,也无法取代。因此,家庭养老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不会被社会养老完全代替。在目前我们应积极培养、发展和完善它。要积极建设和宣传新的养老观,鼓励和支持签定养老协议书,充分发挥老年协会组织对强化家庭养老的重大作用,加大执法力度,对不赡养老人的子女严格执法等等。

        关注农村老年人的精神贫困问题。这几年社会和人们开始关注老年人的精神赡养问题,但多倾向于城市老年人的“老有所乐”,对农村老人少有提及和关注。这是由于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存问题尚未得到完全保障,加之农村老年人的文化素质整体偏低,对文化娱乐、精神享受、老有所乐等需求不是很迫切和强烈。也正因如此,农村老年人的精神贫困才更值得关注。目前农村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总的来说较差。戏剧表演、电影放映很少,不少家里的电视也是大多放在孩子的房间,老人们想看也不方便。因此,如何开展农村老年人文化生活活动,是一个需要重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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